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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二、三期全国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水平与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的通知(第一轮)

阅读次数: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7-05-09

各有关单位: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是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是教育部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平台,在本科创新型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随着各高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水平,增强各中心的自建能力,充分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促进各中心的沟通交流与协同发展,破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发展难题,应广大高校的要求,我会决定于2017年6月至7月在银川和青岛召开两期全国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水平与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国家级、省级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代表;

2.示范中心所在高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各省、市教育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

4.本次会议是面向全国高校的开放式交流会,其他普通高校实验教学单位可自愿派代表参加。

二、时间与地点

第二期    2017年6月23-25日    银川

第三期    2017年7月21-23日    青岛

三、会议内容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解读;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3.仪器共享与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5.高校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研究;

6.示范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实践探索;

7.高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与防护;

8.示范中心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与保护;

9.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经验交流。

四、拟邀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张新祥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冯建跃   浙江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兼技术安全工作部部长,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熊宏齐   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陈敬德   中山大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中南管理组组长。

张剑荣   南京大学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化学学科组组长。

王  健   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李鸿飞   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教育部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

李顺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

注:每期的报告嘉宾以报到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会议通过邮件报名,请有意参会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发至报名邮箱: lianxihui@pku.edu.cn。参加第二期会议的高校于6月9日前报名,参加第三期会议的高校于7月9日前报名。

2.因接待能力有限,报名额满即止。联席会将依据报名顺序安排参会,并将报到通知发到报名参会人员各自邮箱。需了解会议的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联席会网站:www.sfzx.pku.edu.cn。

3.会议原则上安排拼房,如有特殊需求,会务组将依据住房情况酌情安排。

4.会务费12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2986658     010-62753912     17701257027 

传真:010-82986607

联系人:白老师    梁老师    潘老师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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